据媒体披露,国家为扩大我国农村消费,支持农民购买工业消费品,将试行“家电下乡”政策,山东、河南和四川等试点省份的农民,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、空调和洗衣机等限价家电产品时,可从财政部门申领产品售价13%的补贴。 对广大农民来说,这确实是个好消息。调查显示,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、手机等产品,是眼下农民最想购买的耐用消费品。但农村家电普及率仅相当于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水平。分析认为,如今电网、信号网等消费条件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具备,农民购买和使用家电时机已经成熟。“家电下乡”无疑能激活农村消费,扩大内需。 据四川省商务厅预测,家电下乡试点期内,四川全省农民将新增商品消费额二十到三十亿元。就全国而言,以彩电为例,按每台1000元测算,销售额将提高1个百分点,年增加消费将达到25亿元。 不过不少农民却喜中有忧。一忧产品质量。曾有人抱怨,农村消费市场快成消“废”市场。市面上买到的一些商品,不是城里升级换代淘汰的,就是质量低劣的,甚至干脆就是旧机翻新的,农民早被坑怕了。二忧售后服务。不少农民家离市场路途遥远,跑一趟不易,而一些商场则“商品离店,概不负责”。东西一经卖出,就当上“甩手掌柜”。万一家电有什么毛病,农民能找谁?三忧产品适用。下乡的家电需“适合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需求特点”。农村的电价高于城市,有的农民买得起家电用不起;农民文化水平毕竟有限,繁琐的功能他们也不太适用。 乍一看,这大都是厂家需要解决的问题。其实,“家电下乡”更显农村流通市场“渠道为王”。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农村消费者虽然朴实,但普遍还不富裕,消费心理很脆弱,很容易受到伤害。而且由于农村消费具有很强的“榜样”模式,一旦一个消费者受到伤害,该产品失去的就将会是一个村,甚至整个乡镇市场。 有农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在政府指定的正规店里购买家电,还享受政府补贴,我们才能买得放心,用得踏实。在农民眼里,什么样的店才是“正规”的?“放心”的? 目前看来,家电生产厂家在农村设立直营销售网点不太现实,与之合作的经销商也良莠不齐。上千块钱的家电对普通农民来说较为贵重,购买时难辨优劣,出了问题难以找到厂家解决。一不小心花了大钱却“买”来麻烦。 笔者以为,遍布各乡镇的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是“家电下乡”理想的销售终端。 其一,一直以来,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信誉一直很好。近年来,我们通过现代经营方式改造广大流通网点,尤其是在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中,这些网点发挥主力军作用,既经受住市场的考验,也在广大农民心目中赢得更好的口碑。找供销合作社买商品,农民能放心。 其二,在广大乡镇最繁华的地方,往往有供销合作社规模较大的经营网点,他们有条件、也有实力经营家电产品,一“供”一“销”的特点,既能销给农民产品,也能通过下乡的便利帮助解决一些售后的问题。 其三,供销合作社长期与农民打交道,了解农民的需求和特点,既能及时向生产厂商反馈农民的需求,也能提供适用农村和农民的商品。比如“新合作”,就曾与某电视生产厂商合作生产适用农村市场的产品,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。 当然,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“渠道为王”的优势和作用,在补贴农民的同时,更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的消费环境,尤其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在内的农村公共基础服务的投入。近日设立了专项资金,推动“新网工程”建设。相信广大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一定能得到更快的发展,在为农服务中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。